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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库房租赁协议

来源:

厂库房租赁协议

出租方 (以下简称甲方)

身份证号码:

承租方 (以下简称乙方)

身份证号码:

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,以供遵守。

第一条

租赁物位置、面积、功能及用途

1.1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(以下简称租赁物)租赁于乙方使用。租赁物面积为___平方米。

1.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,由乙方自行管理。

第二条

租赁期限

2.1租赁期限为__年,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。

2.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,经甲方同意后,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。在同等承租条件下,乙方有优先权。

第三条

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

3.1 租金

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(大写 )。

3.2供电,供水,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。

3.3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,由甲方负责处理,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,甲方应返还当年剩余租金。

第四条

租赁费用的支付

鉴定合同后付清一年租金。

第五条

租赁物的转让

5.1 在租赁期限内,乙方经甲方允许可转租。

5.2 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,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。

第六条

场所的维修,建设。

6.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,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完好无损归还甲方。

6.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,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,乙方应负责维修,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
6.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,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,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
6.4租赁期间,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,或屋面漏水等,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,乙方有权自行修缮,但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
第七条

租赁物的转租

租任期限内,经甲方同意,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。

第八条

合同的终止

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,甲、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,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,并将其返还甲方。

第九条

适用法律

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,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,应由双方协商解决,若协商不成,则通过决律程序解决.

第十条

其它条款

11.1 本合同未尽事宜,经双方协商一致后,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
11.2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
11.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。 11.4租赁期满后乙方不续租,不得擅自拆除装修设施。 第十一条

1.合同效力

本合同经双方签字,并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余款后生效。

2.甲方:_________________

身份证:

地址:____________电话:_______

签订时间:_____年_ _月_ _日

3.乙方:_________________

身份证:

地址:____________电话:______

签订时间:_____年_ _月_ _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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